莞城建筑工程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施工企业,每接一项工程,从投标到施工,再到工程竣工,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尤其需要大笔的启动资金,这些资金占工程总造价不小的比例,占用了不少工程活动资金。而工程担保也就是在签订工程合同时要求甲乙双方、总包与分包之间、各分包之间同时签订工程担保合同,交纳保证金。因此,这个保证金具体怎么交,占多大比例?交少了起不到担保的作用,交多了施工企业可能吃不消。
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一工程师则认为,在强制担保的情况下,自然会形成市场化的建筑市场准入机制。但如果你的综合实力不强、社会信誉度不高、信用情况不良,谁还会给你提供担保呢?而拿不到担保也就意味着被淘汰了,“这有利于培育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
也有部分建筑公司负责人表示,推行工程担保还可以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但信用担保是一个新兴行业,对于如何担保,担保需要哪些条件等,建筑公司本身并不了解。希望有关部门制订具体的工程担保制度时,能够广泛征求一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担保公司、银行等多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担保制度趋于完善和合理,便于操作与执行。
另外,也有人提出,长久以来,市场上已经形成了一个交易的强势方,即建设单位可以要求施工企业怎样做,施工企业却很难要求业主怎样做,从而造成交易双方的责任不对等,弱势方的利益往往受到侵害。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实行业主支付担保制度(工程担保的其中一种方式),让业主向承包商支付保证金,但在实际操作当中能真正有效地保障承包商的利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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