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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年注册设备监理案例分析辅导资料:设备监理的投资管理 |
| 添加时间:2008-1-3 10:39:02 中国设备监理工程师考试网 阅读次数:次 打印 |
2.暂时停工引起的索赔 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业主和设备监理工程师原因造成暂时停工,导致承包商费用支出增加,承包商可提出索赔。 3.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生产设备和设计一施工合同条件》第4.24款约定,若在现场发现的所有化石、硬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以及具有地质或考古意义的结构物和其他遗迹或物品,承包商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就处理此类物品发出指示。如果承包商因执行这些指示遭受延误和(或)招致费用,承包商应向工程师再次发出通知,提出工期和(或)费用索赔。 4.承包商正当终止工程时的索赔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生产设备和设计一施工合同条件》第16.2款至16.24 款约定:如果出现业主未能按期付款、业主实质上未能根据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或业主破产、停业整顿等情况,承包商可提前向业主发出通知,终止合同。业主应将履约担保退还承包商、按约定向承包商付款,并向承包商支付因此项终止而蒙受的任何利润损失或其他损失或损害的款额。 5.业主拖欠支付工程款引起的索赔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生产设备与设计一施工合同条件》第14.8款约定:如果承包商没有在付款规定的时间内收到付款,承包商有权就未付款额按月计算复利,收取延误期的融资费用。该延误期应认为从按照付款规定的支付日期算起,而不考虑颁发任何期中付款证书的日期。 若业主未能按约定付款,根据有关条款,承包商可在不少于21天前通知业主,暂停工作或放慢工作速度。由此而使承包商遭受延误和(或)招致费用增加,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世界银行《设备提供和安装合同条件》的有关约定如下:如果业主延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项构成实质违约,承包商可以就此向业主发出通知。业主在收到通知后28天内仍未履行合同义务,承包商可以依据合同规定终止合同,则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合同规定的全部价款以及承包商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或者损害的合理赔偿。 6。不可抗力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生产设备和设i~--施工合同条件》第19.4款约定:如果承包商由于不可抗力,妨碍其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任何义务,使其遭受延误和(或)导致增加费用,承包商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并对增加的费用向业主提出索赔。 7.业主的风险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生产设备和设计一施工合同条件》第17.4款约定:如果业主的风险达到对工程、货物或承包商文件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程度,承包商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应按工程师的要求,修正此类损失或损害。如果因修正此类损失或损害使承包商蒙受损失和(或)招致费用增加,承包商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并对增加的费用向业主提出索赔。上述费用还可包括合理的利润。 世界银行《设备提供和安装合同条件》约定:由于业主的风险而导致承包商临时工程、设施或者其任何部分的损失或损害,业主应支付实施应付的所有金额,以及承包商临时工程或者被损坏部分的重置价格。 8.不可预见的条件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生产设备和设计一施工合同条件》第4.12款对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作了定义:物质条件是指承包商在现场施工时遇到的自然物质条件、人为的和其他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如果承包商遇到了其认为不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应尽快通知工程师。通知不仅应当阐明所遇到的物质条件,还应提出承包商认为不可合理预见的理由。如果承包商遇到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并发出通知,则因这些条件使承包商遭受的延误和(或)增加的费用,承包商有权根据“承包商的索赔”条款的规定,要求给予延长竣工时间,将此类费用和利润计人合同价格并给予支付。 根据世界银行《设备提供和安装合同条件》的约定,不可预见的条件是指,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根据业主提供的设备数据进行合理检查的基础上,以及从现场考察或者相关设备可获得的其他数据中所得到的信息基础上,仍然无法在签署合同前合理预见的现场气候条件以外的外界条件或者人为障碍。如果承包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遇到了不可预见的条件,使其招致额外费用和支出或者需要额外的时间履行合同义务,承包商应当在进行额外工作或者使用额外的设备和机械或者承包商自己的设备前,迅速地书面通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刻与承包商和业主进行协商,并决定需采取的行动。协商后,项目经理应书面指示承包商采取行动,并将书面指示的副本提交给业主。因执行项目经理的书面指示使承包商招致的额外费用和支出,应加入合同价格中,支付给承包商,竣工时间予以相应的延长。 (二)承包商索赔费用的组成和计算 对于不同原因引起的索赔,承包商可索赔的费用内容不尽相同。一般而言,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费用应与投标报价费用相对应,具体组成为: 1.直接费 (1)人工费 人工费包括生产工人基本工资、工资性质津贴、劳动保护费、职工福利费、辅助工资等。可索赔的人工费包括: ①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如不正确地纠正返工费、修复人工费等)。可按合同中约定的人工单价或计日工单价确定乘以额外用工数量计算。 ②由于非承包商的责任致使工人生产效率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计算方式为:(所涉及工作的实际工时—计划工时)X人工单价。. ③法定的人工费增长。计算方式为:(最新颁布的最低基本工资单价—提交投标书截止日期前第28天最低基本工资单价) X用工数量。 ④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设备安装工程延期导致的人员闲置费用以及工资上涨费等。其中人员闲置费用按照工程量表中的人工单价适当折减后计算。 (2)材料费 材料费包括材料供应价格、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及保管费检验试验费等。可索赔的材料费包括: ①由于索赔事件导致的额外使用的材料费用。计算方式为:(实际用量—计划用量) X材料单价。 ②由于非承包商责任造成设备安装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涨价费。计算方式为:(材料当期价格—提交投标书截止日期前第28天该材料的基本价格) X材料用量。 ③材料超期储存费用及过早进场材料保管费等。按实际发生的费用与报价费用的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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