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
(一)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类型
按照审核方和受审核方的关系,可将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分为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两种类型。其中内部审核又称为第一方审核,外部审核又分为第二方审核和第三方审核。
第一方审核(即内审)是指组织对自身的审核。它是由组织的成员或其他人员以组织的名义进行的审核,为组织提供了一种自我检查、自我监督和自我完善的机制,并可为有效地管理评审和采取必要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提供信息。
在某一合同或多个合同要求的情况下,可以由组织(受审核方)的顾客或由其他人员(作为顾客代表)以顾客的名义进行审核称为第二方审核。审核方通常都是与组织有某种利益关系的相关方,例如由业主方或业主组织的监理、咨询单位对(承包商或供货商)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实施审核。
由胜任的认证机构所进行的审核通常称为第三方审核。在第三方审核中,由第三方认证机构依据认可制度要求实施的以认证为最终目的的审核又称为“认证审核”。这种审核依据特定的审核准则、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其结果是对受审核方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作出结论并给予书面保证。认证审核的客观程度相对于第一方和第二方审核都要高,具有权威性、客观性、公正性和较强的可信度。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包括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两部分,收集客观证据一般采用查阅文件、调阅记录以及与组织的管理者和操作人员进行面谈的方式进行,也可采用问卷及现场观察等方式。现场审核可采用抽样的方式,但抽样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应注意保证抽样的数量。对于每一次具体的审核而言,可采取集中一次性审核,也可采取分散滚动式审核。除以上收集客观证据时所采用的提问、查看和观察等方法之外,审核工具及处理审核发现的方法一般包括检查表、审核发现记录和采取纠正措施等。在审核技巧方面,可采取正向追踪和逆向追溯,选用按部门审核和按要素审核等不同方法。
(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的基本程序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的基本流程如图7-2所示(P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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