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设备监理案例分析辅导(六)

发表日期:2010-1-19  来源:中国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考试网
检查了承包商的管材并签证了合格可以使用,事后发现承包商在施工中使用的管材不是送检的管材,重新检验后不合格,马上向承包商下达停工令,随后下达了监理通知书,指令承包商返工,把不合格的管材立即撤出工地,按第一次检验样品进货,并报监理工程师重新检验合格后才可用于工程。为此停工2天,承包商损失5万元。

  承包商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工期费用索赔报告。

  业主代表认为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监理不力,提出要扣监理费1000元。

  问题:监理工程师怎样处理索赔报告?监理工程师承担什么责任?承包商承担什么责任?业主承担什么责任。

  问题答案:

  (1)、监理工程师不批准工期费用索赔,管材不合格是承包商的责任。是承包商偷换了管材,违反了合同的约定。

  (2)、监理工程师应当承担失职责任,监理工程师履行了检验职责,但是没有发现钢管被偷换。但是钢管被偷换不是监理工程师造成的。监理工程师及时的纠正了承包商错误。

  (3)、设计院没有责任,是承包商的原因

  (4)、承包商有责任,是承包商自己的原因。

  (5)、业主没有责任,是承包商的原因

  (6)、业主扣监理费不对,监理工程师的失误没有给业主造成直接经济,不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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