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人事局,省农垦总局人事局,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08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40号)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科目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5:00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下午2:00-6:00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采用滚动管理办法。报考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