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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设备监理师考试合同管理重点7

发表时间:2012年1月18日11:48:8 【中大网校:考试全知道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设备监理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2012年设备监理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设备监理师考试各章复习的重点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

设备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重点

☆9.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时间规定(P26-30)

9.1合同成立时生效和附条件生效

9.2合同成立后有四种情况(有效、无效、可撤消、效力待定)

9.3无效合同

法定原因(法52,P27)五种

☆10.可变更可撤销合同(P28)

法定原因(法54).三种(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违背真实真思)

l 指的都是合同订立时发生的,而不是合同履行时发生的。

l 撤销权时效1年(请求变更或撤消两选一)

1.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区别
无效合同
可撤销合同
行为性质
违法
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但不违法
损害对象
国家、集体、第三人、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一方
主张主体
当事人无选择主张的权利,
法律机关主动干预
当事人有选择主张的权利(两选一)法律机关不主动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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