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2007年度工程设备监理
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07年度本市专业技术人员各类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沪人考〔2007〕1号),现将《上海市2007年度工程设备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日
上海市2007年度工程设备监理
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上海市户籍(含取得《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从事工程设备监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参加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工程或工程经济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设备监理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
(二)工程或工程经济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程设备监理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三)获工程或工程经济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工程设备监理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四)获工程或工程经济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7年6月16日9:00-11:00 《工程设备监理相关法规》
2007年6月16日13:00-15:30 《工程设备监理基础理论》
2007年6月17日8:30-12:00 《工程设备监理实务》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非滚动管理,即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当次考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07年3月23日-26日(9:00-11:00,13:30-16:00)
(二)报名地点
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培训中心(长乐路1227号601室)
报名点代码:7676
联系电话:54045500转1602或1605,54041951
(三)报名方法
参加考试人员应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报名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明、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同版)到报名点办理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报名表反面。
本市老考生携带2006年度准考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同版)直接办理报名手续(填写考试报名表)。
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80元。
五、考生须知
考试准考证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07年5月28日-5月31日(9:00-11:00,13:30-16:00)至报名点领取,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报名点联系。
《工程设备监理相关法规》、《工程设备监理基础理论》两个科目考试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工程设备监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草稿纸统一配发。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
考试参考用书为同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工程设备监理-理论法规实务》。
六、成绩查询
(一)考试成绩考试后两个月可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上自行下载打印。
成绩查询网址: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
成绩查询电话:95001966
(二)领证时间为考试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地点为相应报名点。
附: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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